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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男占座位事件评价(6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高铁男占座位事件评价篇一

8月24日消息,8月21日上午,济南开往北京的g334次高铁上,一名男乘客霸占了另一名女乘客的靠窗座位,列车员与乘警劝说后,该男子声称“我站不起来,你帮我呗”,仍然执意半躺在座位上,脸上带着笑容。列车员与乘警只好放弃劝说,为女乘客安排了商务座。

8月22日凌晨t398列车济宁段,一女子购买无座车票后强占女孩座位,女孩找来乘务人员协调。乘务员查看发现占座女子的车票是无座票,一直劝说协调,女子到最后也没有起身。从凌晨四点到六点,买了有座票的女孩在车厢里站了两个小时。

女子买无座票强占别人座位,自称长途车没有对号入座。

律师: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说,每一个人买火车票,售票单位和乘客就形成了合同关系,在车票上体现出来的内容,比如座位号就是合同关系中的一个条款,乘客有权利依照合同享受对等的服务。

第一则新闻中的男乘客强占了女乘客的座位,这属于侵权行为,侵犯了女乘客的合法权益,违反了《侵权责任法》;另外,他一定程度上扰乱了高铁乘坐秩序,也是一种治安违法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乘警并没有完全履行他的职责。作为高铁的职员,乘警具有保障合同履行的责任,应确保女乘客能够按照高铁票上的座位来充分享有权利。他将女乘客安排到商务座是一种补偿,并非保障履行了售票单位和乘客形成的合同。

高铁男占座位事件评价篇二

连日来,一位在高铁上耍赖占座的男子,招致舆论痛批。

8月21号,在济南开往北京南站的g334次列车上,男乘客孙某霸占一位女乘客的临窗座位,列车长和乘警多方劝说依然拒绝让座,直至坐到终点站才扬长而去。

他给女乘客三个选择:要么站着,要么坐他的座位,要么去餐车。

迫于舆论压力,8月22号晚,孙某发布了道歉视频,对霸座事件深表悔恨和歉意。

8月23日,济南铁路局就此次事件做出回应,表示“涉事男乘客的行为属于道德问题,不构成违法行为。”

8月24日,济南铁路公安处对“霸座”男子孙某做出了处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处以200元罚款,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乘坐火车。

高铁男占座位事件评价篇三

央广财经评论员 王冠:全国高铁的月均客运量差不多是亿人次,虽然短短一个月出现了至少三起高铁霸座事件,但总的说还是一个小概率事件。但在每个人都是自媒体的时代,这样的事情有着非常强的传播力,更关键的是它有很强的代入感,大家会觉得社会进步到现在了,怎么还能出现这种事,我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等等,再加上包括主流媒体也都在积极讨论这个问题,所以这背后,我们看到的是对规则和秩序意识的渴望和提升。

观点时评

如果没病却假装有病,还以“站不起来”为由霸座,那对于他患的“耍赖”毛病,有必要用规则给他好好治治。

出于人文关怀,确有必要看看他是不是真的身体有恙,有什么难言之隐,或对座位有啥特殊要求?如果他真的身体有病,且到了“起不来”的地步,乘务人员和其他乘客体谅一下,和他换个座位未尝不可;甚至帮他一把,如帮助他下车后找轮椅。但如果此人身体没病却假装有病,以“站不起来”为由霸座,那对于他患的“耍赖”毛病,有必要用依法严惩给他好好治治。

首先,对于拒不让座、占用他人座位的“座霸”,列车上的乘警不能无动于衷,必须采取强制性措施。即便为了乘车环境和乘车安全,不宜当场对其采取强制性措施,那么在其下车时应采取处罚措施,交由车站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和给予处罚,而不是直接放他离开,不能允许“座霸”的蛮横不讲理行为。其次,对于拒不让座、占用他人座位的“座霸”,应当将其列入乘客“黑名单”之中,禁止其在一定时间内甚至是终身购买火车票、乘坐火车出行。

在守规矩者、执法者与无赖的较量中,前者明显处于下风,甚至是落败,要不是被视频曝光,装傻耍赖的无赖者几乎就是毫发无损获得完胜了。对这种“装傻耍赖”式的小恶行为,不但受害者打不得骂不得,执法人员也未必敢采取强制措施,否则就可能出现损失未挽回却引火烧身的后果。

建设法治社会,维护公众的安全感,就该“不以小恶而纵容”,而应让公义站到守规矩者一方,如支持受害人采取适当的私力救济,支持执法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即便给违规者带来一些损害,也应予以包容豁免。必须指出,惩处不是目的,但若没有惩处,恐怕难有敬畏。

高铁男占座位事件评价篇四

霸座问题这件小事,竟屡屡成为舆论热点,让媒体追逐报道。媒体舆论是重要的公共资源,本不应重复关注这些类似的问题,实在是莫大的浪费。

报道霸座这事怪不得媒体,因为如果类似这种轻微的违法问题,若及时得到制止,若侵害他人权益者能获得应有惩罚,估计这些事情提不起公众的兴趣,也吸引不了媒体的目光。但事实却是,每每在这些事情曝光之后,相关的管理和执法人员,往往限于被动执法,只能是采取“只动口,不动手”的姿态。这样的执法,效果甚微,使得违法者气焰嚣张,守规者只能被迫退让。面对此情此景,围观者无不气愤填膺,一场场声讨霸坐的舆论由此酿成。

不文明现象总让媒体揪着批,恐怕没完没了,时间长了,会给大众带来“审丑疲劳”。其实,一次法律行动胜过一万次舆论谴责,相关执法者、管理者,应走在媒体前面,该出手时就出手,积极捍卫法律规则,弥平社会争议。以高铁霸坐问题为例,每次舆论曝光之后,相关部门都会在舆论压力下追加执法,给予霸座者治安处罚,以及列入黑名单等。而如果每一次高铁霸座都逃不过第一时间的处罚,恐怕霸座者也不至于这么嚣张,权益受侵害的乘客也不至于如此无助,人们更不至于要一次次呼吁执法部门的介入。

靠媒体舆论先行,天天盯着这些不文明现象,固然能解决一些个案,但终究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霸座等违法问题犹如一面面镜子,照出了社会管理的种种缺陷和不足。改变管理执法的粗放和软弱,让相关部门积极履行责任,做好规则的捍卫者,才能对霸座等违法现象釜底抽薪。

来源:中央电视台(原标题:央视财经评论:高铁霸座频频上演 谁给的底气?)

近期发生的一系列“高铁霸座”事件,引发了社会的不小关注。这些或是找五花八门的理由借口,或是理直气壮、硬要霸座的行为,不仅严重破坏了文明出行,也让人们产生了不少担忧。

霸座现象为何反复出现?霸座男霸座女们为什么对公共秩序视而不见?被霸座的乘客难道只能束手无策、无可奈何?此类事件又该如何终结?9月22日晚,《央视财经评论》邀请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屾山以及央广财经评论员王冠做客演播室,深入解析。

高铁男占座位事件评价篇五

那么,问题来了,这些霸座者都是没有道德的人吗?

我认为答案并不能简单地说“是”。孙赫也许有一群好哥们,大家对他评价都不错;周女士可能是位好妈妈、好妻子,而那位大婶没准是出名的热心老人,平时喜欢帮邻居忙。

一个人是有很多面的,他们并不是刻意被简单描述为坏人的人,他们之所以缺乏道德,可能只是他们缺乏某一方面的意识、观念和训练。

正如梁启超先生所指出的,很多中国人很注重私德,欠缺公德。的确,一些人没有统一的正义标尺,只有关系上远近的考量,同样一件事,不管谁对谁错,对朋友两肋插刀,对陌生人缺乏同理心。这实际上可以总结为个人道德与社会变化之间的脱节。

但到了陌生人社会,诸如火车车厢,陌生人人来人往,彼此间是没有重逢几率的。在这个空间里,每个人都被要求遵守购买车票、按座位就坐,保持清洁和安静等公共秩序。列车员和乘警是这一秩序的维护者。

有所不同的是,霸座者内心对公共秩序常常是不认同的,所以一旦有管理上的空隙,就会激发他们“占便宜”的欲望。而一旦被发现和指责,又会启动他们“错不在我”的心智模式。

所以,从解决问题的角度来看,拉黑名单、罚款当然是需要,这是一种底线层面的震慑。

高铁男占座位事件评价篇六

社会生活中,对于法律划定的边界,人们一般不敢轻易跨越,因为谁都知道,跨过去面临的就是严厉惩处。

但是道德约束没这么刚性,它靠的是自觉遵守和舆论监督,在有些人看来,即便偶尔越界,后果也不会有多严重。

因此,在法律没有明令禁止的地方,有人会为了一己之便,不惜公然践踏道德底线。这时,他们忽略了一个事实——舆论的力量也很强大。

比如此次高铁霸座的孙某,他以教科书式的无赖表现,在一夜之间“名扬天下”,可以设想,他以后的工作和生活都将大受影响,变得举步维艰。纵然他拥有博士学历,谁会愿意和一个德行如此之差的人打交道?

诚然,在许多时候,违背社会公德不一定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但是,当不文明成为习惯,当跨越道德边界变得轻而易举,天长日久,总有一天会像孙某一样,撞上规则的墙壁,碰得头破血流。

此次事件给我们一个启示:公序良俗不容挑战,道德底线不容践踏,在法律触及不到的地方,还有强大的舆论监督。

生活中,我们应该注重提升修养,加强自省和自律,把文明素养根植于内心,把遵守规则变成行为习惯,只有这样才能“随心所欲而不逾矩”,才称得上一个合格的现代公民。

此次霸座事件中,铁路方面的表现也受到了公众的质疑。

他们起初把事件定性为道德问题,认为孙某不构成违法,但后来又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孙某进行了惩处,这样前后矛盾的做法,让人不得不怀疑是迫于舆论压力的被动选择。

列车长和乘警对孙某劝说无效后,都拿不出解决措施,而是选择了息事宁人,这样做固然避免了矛盾激化,但无疑也是对坏人的纵容,对好人的不公。

管理者的妥协退让或许是由于无先例可循,一时茫然,但也不排除是出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应付心态。

相对于表面上的相安无事,公众更加期待的是,当面对撒泼耍赖等违规现象,在劝说无效之后,执法部门腰杆能不能更硬一点,现场处置能不能更果断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