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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直、哈尔滨、绥化考区2023年中级经济师考试暂停举行

  黑龙江省直、哈尔滨以及绥化这三个考区的考生请注意!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11月9日发布了《关于暂停举行黑龙江省部分考区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和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通告》,通知表明:原定于11月12、13日举行的省直、哈尔滨、绥化3个考区中级经济师考试暂停举行。

一、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通知》原文

下面附上官网通知原文,请广大考生仔细查阅,在保持手机通畅的同时密切关注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以便得知最新考试动态。

关于暂停举行黑龙江省部分考区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和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通告

根据黑龙江省疫情防控形势,为落实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充分保障广大应试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暂停原定于11月12、13日举行的省直、哈尔滨、绥化3个考区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和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其他考区考试正常进行。以上3个考区暂停考试的后续安排另行通知,请广大应试人员密切关注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或电话咨询属地人事考试机构,联系电话可通过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主页“市地考试中心咨询方式”链接查询。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二.中级经济师考试考生须知

1.本中级经济师考试为电子化考试,考生应在考前进行模拟操作。

2.考试前3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进入指定的考场,对号入座。考试最多只能提前15分钟交卷。

3.严禁携带笔、移动存储设备、计算器、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

4.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5.登录考试系统后,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及《操作指南》。

6.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7.不得将相关考试信息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8.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