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2024-11-13 08:00:46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的内容包括证书如何初始注册、不予注册情况、证书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执业范围以及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权利和义务等等。
注册安全工程师初始注册的规定
通过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经考核认定合格的人员,可以在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6个月内,向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申请初始注册。
注册安全工程师初始注册需要材料:
(一)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执业资格证书;
(三)聘用单位的意见;
(四)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状况证明;
(五)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册安全工程师初始注册办理程序:
(一)具备资格的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
(二)聘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将聘用单位意见书和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一并报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
(三)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国家注册管理机构;
(四)国家注册管理机构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经审查合格的颁发注册证;不合格不予颁发并书面说明理由。
注册安全工程师是如何监督和管理的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对申请注册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颁发执业证和执业印章。
安全监管总局对准予注册以及注销注册、撤销注册、吊销执业证的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对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执业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