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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供销合作社主任

吉林省供销社原党委书记、董事会主任李之龙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据吉林省纪委消息,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对吉林市供销社原党委书记、董事会主任李之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李之龙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中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安排亲属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违规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报销;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涉嫌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李之龙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弃了最初的使命,对党不忠不诚,滥用职权,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的损失。他甘愿被追捕,并滥用权力谋取私利。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受贿犯罪。他没有停止,没有收敛,十八大后也没有停止。他性质严重,影响恶劣,要严肃处理。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行政行为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之龙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按规定享受的待遇;收缴非法所得;将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李之龙简历

李之龙,男,汉族,1954年12月生,吉林通化人,1973年2月参加工作,1974年5月加入中国***。他拥有研究生学位。

1986年7月任吉林省物价局综合处副处长;

1989年4月任吉林省物价局综合处处长;

1994年10月任吉林省物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4年4月任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吉林省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

2009年1月任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吉林省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0年11月任吉林市供销社党委书记、董事会主任;

2013年1月任吉林省供销社党委书记、董事会主任,政协吉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

2015年4月任CPPCC吉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

2018年2月,退役。

(吉林省纪委)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