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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程师证使用年限

高级工程师证使用年限没有限制。高级工程师是中国专业技术职称工程类中的高级职称(职称改革后称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为两级三类,分别是高级工程师(副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需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的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1、具有系统、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跟踪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前沿的学识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

2、对所从事的专业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在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3、比较全面了解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现状、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具有对大型项目设计、评估、鉴定、组织实施的能力。

4、比较全面掌握本专业相关法规、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主持大中型工程技术项目或重点科技项目全过程的经历,并该工程或项目得到社会承认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

2、具有将国内外先进技术或新理论应用于科研和生产实际工作、开拓新的应用研究领域或解决生产实践中重大技术问题的经历,并被证明是正确的。

3、具有组织编制本学科或本行业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技术发展规划的经历;或具有撰写大型工程、重大科研课题立项论证报告的经历。

4、具有多年主持技术工作、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开展科研和技术工作的经历。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为主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获得相应的成果奖励。

2、主持或为主完成过二项以上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成果奖励。

3、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经成果验收与鉴定,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相关奖励。

4、主持或为主承担过本行业技术发展规划,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认可,并在全行业推广应用。

5、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规划设计、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提高产品质量或工艺水平等项目,并有突出成果,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或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肯定。

6、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取得显着成效,得到省(部)级主管部门的肯定。

7、主持或为主承担过国家及省(部)级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制定工作,该标准或规范已在全国、全省或全行业范围实施。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撰写过下列著作或论文之一:

1、正式出版过10万字以上的专著。

2、在国家出版部门确认的重要专业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

3、在同行专家认定的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本专业论文二篇以上。

4、在同行专家认定的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

5、撰写由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报告(总结)三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在行业内产生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