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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办公厅、***办公厅关于推进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省提质创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要求,全面落实我市职业教育高地建设部署, 坚持全市提升、提质创优,主动迎接职业高考,深化普职融合,拓宽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渠道。 主动对接农业现代化、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科学调整专业,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招生计划

2022年,全市初中毕业生约9.5万人,共计划招收中职生3.99万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形式包括中等职业学校与本科、高等师范专科、五年制高职、中专、技校“3+4”对口培养。

学校要根据教学、住宿、师资等基本条件,合理确定年度招生计划,防止招生规模超过学校承受能力。市教育局将根据学校办学条件,严格审核下达各校招生计划。根据职业学校专业布局调整需要,今年市教育局将整合该局所属职业学校汽车维修相关专业,将优质资源集中到青岛交通职业学校。

第三,招生政策

“3+4”本科招生。继续开展“3+4”本科招生,“3+4”通过培养。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范围为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地为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排名在我市报考高中的学生中排名前55%。非考试科目成绩合格以上。2022年,青岛经济职业学校停止与青岛农业大学合作招收产品设计专业学生。原与青岛理工大学合作的西海岸职业中专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调整为与潍坊大学合作的数字媒体技术专业。与青岛大学合作的青岛旅游学校原酒店管理专业,现已调整为青岛大学旅游管理专业。今年继续将“3+4”本科列为提前批次,实行全市统一录取。被“3+4”本科录取的考生不再被其他学校录取。允许报考各设区市“3+4”本科的考生报考本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3+4”本科学生过渡的测试,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职业院校和本科院校过渡培养评估测试工作的意见》和《山东省职业院校和本科院校过渡培养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进行。未被“3+4”本科录取的考生,不得通过降低分数的方式参加其他批次录取。

综合高中试点。为构建具有青岛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促进不同类型教育横向融合,为学生多元化成长搭建立交桥,市教育局将于2022年继续开展综合高中招生试点。高中综合实验班的录取方式和报名与普通高中相同。支持各设区市借鉴综合高中办学模式,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综合高中试点。

五年制综合培训试点。争取省教育厅支持,调整部分五年制贯通培养合作专业点,合理确定五年制贯通培养试点范围。试点院校和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下达。继续采取“三两连读”试点,在试点中职学校实施五年制综合培养。五年制高职院校分批安排录取。为了确保试点项目的质量,高职学院将牵头制定五年制一体化人才培养计划、课程体系和评估标准。

普通职业培训实验班。完善普通职业教育实验班相关制度,开展新型普通职业教育试点。今年,青岛财经职业学校与青岛市第68中学、青岛华夏职业学校与青岛市第66中学、青岛市旅游学校与青岛市第67中学开展了新的普通职业融合班试点,即学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在对口普通高中就读。新的普通职业融合实验班录取时,先录取到分数线,面向四区和高新区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分数录取后,缺额转入职业学校五年制师范专科和三年制普通职业教育批次,招收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其他普通职业培训班继续试点由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联合开设实验班,实验班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实验班学生注册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制三年。该班由对口合作的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联合举办,双方签订人才培养框架协议,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计划。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实验班录取主要面向职业高考,为应用型大学提供优秀的技术技能人才。

“爱心基金支钉班”招生。继续在青岛市烹饪职业学校举办“爱心基金支钉班”,招生计划35人。“支钉班”招收相关区市家庭生活水平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四区和高新区学生直接到青岛烹饪职业学校提交审核材料和报名。城阳区、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由各区市教育体育局推荐,青岛市烹饪职业学校组织实施。班级实行“五免两补”政策,即免除学生学费、课本费、校服费、住宿费和实习材料费;一、二级每年生活费补助2000元,国家助学金优先。“支钉班”招生计划单列,不纳入市招生平台志愿填报计划。“支钉班”招生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最低录取分数线定为100分。

足球特长生和特殊教育学校招生。经批准招收足球后备人才的职业学校,可招收一定数量的足球后备人才,注册为我校相关专业的学生。足球后备人才招生要严格执行《关于公布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体育艺术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计划的通知》。特殊教育学校中专层次招生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报名。

学校招生范围。一、“3+4”本科,五年制师范大学,五年制高职和普通职业融合实验班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中专、技校面向往届初中毕业生招生。二、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不招生。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外地学生只能报考中专和技校,可以报名入学。第三,各区市实行高中和职业学校并重的政策。全市所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市招生平台统筹管理。继续统筹技工学校招生,将技工学校招生纳入全市统一招生平台管理。

每批志愿订购。志愿顺序为“3+4”本科批、普通高中批、分数录取、五年制师范大学和三年制中等职业普通职业融合实验班批、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批和三年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批,共六个批次。职业学校招生后,剩余招生计划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

学校录取方式。学校录取分数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总分和政策性加分。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统招生时,按照录取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录取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最高分、英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其中,在初中起点报考高等师范教育的,应当是当年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其成绩原则上达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满分的60%。考虑考题难度,录取分数线可适当浮动,但浮动比例一般不超过10%。师范类专业入学前必须通过面试,主要考察普通话和表达能力,并进行心理测试,确定学生具备从事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力。面试由招生学校进行。对于需要面试或加试的其他学校或专业,考生应按学校招生简章要求参加面试或加试,并取得证书。

职业学校不得退档或改档。继续执行职业学校不撤档、不改档的相关政策。继续扩大宣传,在招生平台增加报名通知,宣传相关收费政策等。,扩大认识,保护报考学生权益,规范职业学校招生秩序。允许学生在填报志愿时调整报考职校志愿。

四。相关要求

适当增加我市职业学校招收外籍学生的数量和比例。

一是落实国家关于“积极招收初高中毕业学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的要求。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扩大城乡劳动者数量,使愿意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城乡劳动者都能接受适宜的中等职业教育。

二是积极开展东西部联合招生、合作办学,适当增加我市职业学校招收外地学生的数量和比例。

三是鼓励各中等职业学校安排面向陇南、定西、菏泽的专项招生计划,确定培养方式,做好对口帮扶城市建档立卡的“两周岁”贫困家庭中等职业教育。

四是在满足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允许职业学校在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经申请增加外国留学生招生计划。

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做好招生服务工作。

各区市教育体育局要继续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招生政策,重点做好职业教育高考、普通职业教育新实验班、“3+4”本科、综合高中实验班、五年制综合培养、免学费职业教育、普通职业教育报考等工作,让考生和家长了解和掌握政策变化。

各初中要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升学指导,引导毕业生正确填报志愿,合理规划职业发展方向。各单位要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招生信息。各区市教育体育局、初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要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公布今年全市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招生政策和计划,进一步加强对初中毕业生的指导和服务,让所有有意报考职业学校的学生及时获得相关信息。

规范招生秩序,严格招生纪律。

设区市教育体育局要严格审核所辖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资格,审核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具有招生资格的学校名单。对不具备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资格的学校,以及异地中等职业学校和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校,坚决取缔招生资格。各区市教育体育局和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已公布的招生计划,不得擅自突破。对未经批准突破招生计划的,超出计划的部分不予注册学籍。严禁在招生过程中封杀、保护学生,严禁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要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招生秩序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招生宣传要客观真实,共同维护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对发布虚假广告或进行虚假宣传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取消招生资格。各级招生人员要秉公办事,严守纪律。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在招生过程中向中等职业学校或学生索要或接受任何名义的资金或实物。要强化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虚假招生宣传、违规承诺和乱收费行为。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依纪依规追究责任。对违反职业教育且不退、不改招生的学校,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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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岛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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