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务员省考考哪几科
【导读】湖南省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专业科目分为招警专业科目、法律专业科目、公安机关警犬技术职位专业技能测试。
湖南公务员省考考哪几科
湖南省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面试一般以结构化面试为主。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专业科目分为招警专业科目、法律专业科目、公安机关警犬技术职位专业技能测试。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申论》分为通用卷和乡镇卷。
县级以上普通职位、湖南警察学院教师、长沙市人民警察学校教师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通用卷)两科。
乡镇(街道)职位(含县市区直机关派驻乡镇、街道单位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乡镇卷)两科。
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通用卷)和《法律专业知识》三科。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普通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执法卷)和《招警专业科目》三科。
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人民警察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执法卷)两科。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部分。申论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申论试题分为通用卷、乡镇卷和行政执法卷三类。
申论(通用卷)主要测查报考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申论(行政执法卷)主要测查报考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依法办事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申论(乡镇卷)主要测查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应用写作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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