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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商学校学院招生网,西安工商学校学院官网招生

第一章总则

第一个学校名称:Xi安工商学院GB代码:13682。

第二学校地址:陕西省Xi市高陵区鲁巷路1235号

第三条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四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高专。

第五条本章程适用于Xi工商学院国家计划内的本科和高职院校。

第六条Xi安工商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Xi工商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承担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八条

Xi工商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民办高等学校。

学校位于市高陵区,长安城周围的渭河之畔,毗邻著名的历史文化风景区“泾渭分明”。校园传承了管雪的文化余味,深受长安八河的滋养。学校周边商业发达,交通便利。即将建成通车的地铁10号线将直达校园。校园配套设施齐全,教育教学成果丰硕,拥有一支技术精湛、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以及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知名专家学者。是学生学习、生活、成长、成才的理想家园。

基于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学校将建设新的商学院。重点发展“商科、电子信息、设计创意、人文”四大群,培养“人文**、国际视野、商业策划、创意设计、技术技能”等具有一定跨界发展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现有学校包括信息与工程学院、商学院、设计与创意学院、通识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设有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集成电路技术等高职院校专业;商学院设有会计、金融科技、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跨境电子商务高职教育等专业。设计与创意学院设有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广告学、工程造价、播音与主持、摄影与视频技术、广告艺术设计等专业。通识学院设有汉语言文学、网络与新媒体、网络新闻与传播等专业。软件专业获批2020年“双百万计划”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金融、汉语言文学专业获批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学校坚持“高端化、国际化、个性化”的发展战略,注重建设“平安校园、生态校园、智慧校园”。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依托优质教育资源和国际教育平台,开展本科生、研究生直读和微留学,建立“海外课堂”实践基地,帮助和引领青年学生拓宽国际视野,提升沟通能力和综合素质,让每一位学生都能牵手世界名校。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

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详见各省考试院招办公布的Xi工商学院2021年分省份、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1%作为机动指标,主要用于调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线生源不均衡情况。

第四章入学

第十条学校招生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新生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考试院负责监督”的原则进行。

第十一条学校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确定分班比例。

第十二条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接收考生电子档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同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加分予以认可,按照分数高低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优先考虑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分数相同时,按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工科成绩对比顺序为理科数学、语文、外语;文学成绩的比较顺序是文科、语文、数学、外语。

第十四条当考生专业志愿不能达到要求但服从专业调剂时,学校将根据其他专业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辞退。为最大程度满足考生报考专业的意愿,建议考生在录取期间保持预留电话通讯畅通。

第十五条各专业男女生均可报名,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艺术类专业的认定和录取原则:

1、本科艺术专业成绩认定及录取原则:

1.陕西省播音编导班考生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规则为:在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使用专业成绩统考成绩的省份,会认可生源省份的规则,在档案生源范围内,根据专业成绩统考成绩进行选拔。备案结果为综合成绩的,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对于学校考试成绩使用省份的相关专业,要求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专业成绩合格的,根据学校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

4.对利用我校考试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优先录取通过校考的考生;未完成录取计划时,优先考虑相近专业的省统考成绩;未完成计划的,承认其他本科院校同类专业合格分数线,根据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5考生专业未在原籍组织统考或联考,其专业课成绩认可考生通过其他本科院校组织的同专业学校考试,专业课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其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2.高职院校艺术类专业的认定和录取原则:

1.陕西省播音与编导类考生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规则为:在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陕西美术考生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规则如下:在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全部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陕西省外专业分数线使用各省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份的规则,在生源范围内根据专业统考成绩择优录取。备案结果为综合成绩的,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执行过程中,如与教育部和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和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根据教育部和我校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新生可在一学年后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申请转专业。按照同科互转的原则,普通和艺术类专业不允许互转;经综合评价,工科生可转文史经济管理类专业;艺术生不允许跨学科转专业。

第十八条各招生专业外语不限。大一公共外语教学是入学后的英语,非英语考生要认真填写。

第十九条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发给录取通知书,凭《Xi安工商学院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逾期未报到且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二十二条对实行录取和高考科目改革的省份,录取政策按所在省份要求执行。

第五章奖学金和助学金

第二十三条学校通过国家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困难补助等多种方式建立奖励资助制度。新生入学注册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国家助学金:一般贫困2800元/年,特殊困难3800元/年。

学校奖学金:

本金:3000元/年/人;A类:1500元/年/人。

B: 800元/年/人;丙:300元/年/人。

大学生前十名:3500元/年/人

三好学生:500元/年/人

优秀学生干部:300元/年/人

勤工俭学:

为了帮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学校提供适当的劳动岗位,并根据他们的难易程度、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给予生活补助。除寒暑假外,学生在校勤工俭学时间为8个月,最高650元/月/人。

学生贷款:

学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第六章毕业与就业

第二十四条学生入学后,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颁发Xi工商学院本科及高职专业毕业证书。获得学士学位资格的学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Xi工商学院学士学位。

第二十五条毕业生就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由学校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实行双向选择,自主就业。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学校本科、高职收费标准应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相关文件**制定,抄告后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招生专业、计划数等各类招生信息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和我校招生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与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Xi安工商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2963609561636096863609818

传真:02963609571

网站:http://zs.bxait.cn

地址:Xi市高陵区鲁巷路1235号

邮政编码:710200